包公湖污水处理厂2023年度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维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
2023-03-28

一、询价条件

包公湖污水处理厂2023年度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采购,采购人为开封市城市发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,资金来源自筹。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,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。

二、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

2.1 项目名称:包公湖污水处理厂2023年度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。

2.2 资金来源:自筹

2.3 最高限价:人民币138000.00元(大写壹拾叁万捌仟元整)。

2.4 服务期限:一年

2.5 质量标准: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

2.6 服务范围:包公湖污水处理厂2023年度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维护服务,包括COD在线监测仪2台,氨氮在线监测仪2台,总磷在线监测仪1台,总氮在线监测仪1台及相关附属设备。

三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
3.1 资质要求: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资质、资金、技术、人员及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,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文件。供应商必须通过 ISO 9001 质量认证,建立河南省质量保证实验室, 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(计量认证)合格证书;建立河南省运行服务机构,配备相应的运维车辆、设备、备品备件、整机等。

3.2 人员要求:供应商在开封地区有常驻办事处和专业在线监测设备维护人员,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及人员证件。

3.3 财务要求: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,①提供(2019年—2021年)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书及财务报表(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、现金流量表、利润表)(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,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书及财务报表);②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,若为新成立的公司,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缴税证明)。

3.4 业绩要求:投标人(2020年1月1日起-至今)承担过2个(含2个)以上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维服务的类似项目业绩。应提供中标(成交)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,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映项目服务内容的,不予认可。

3.5 信誉要求: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(或许可证);没有进入清算程序,或被宣告破产,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,2019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、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、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(提供书面承诺);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无“失信被执行人”记录。

3.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。

四、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

节约能源、保护环境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。

五、公告期限

本次公告期限 3 天。

六、询价响应文件接受及有关信息

6.1 报名及询价文件获取时间:2023年3月29日- 2023年3月31日;

6.2 地点: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包公湖南路。

6.3 文件售价:300元,售后不退,报名时缴纳。

七、报价文件的递交

7.1 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(开标时间):2023年4月4日。

地点: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包公湖南路开封市城市发展集团。

7.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,采购人不予受理。

八、联系方式

采购人: 开封市城市发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
地址: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包公湖南路开封市城市发展集团

联系人:刘先生

联系电话:0371-22128666